当前位置>新闻资讯News>投保后的注意事项
投保后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4/9/17 10:16:37

 

1) 犹豫期

    为了保证客户投保平安的险种纯属理性、自愿,平安为所有的新客户提供一段犹豫期来对自己的投保行为作一冷静的考虑。在犹豫期(投保人签收保单后十日内)内,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但如经过公司体检者将扣除相应的体检费用。

2)按时支付保险费

    按期支付保险费是投保人所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是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否则,保险合同将是无效的。第一期以后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仍有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以维持保单有效。公司现提供多种多样的续期收费服务,客户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避免因为遗忘或其他原因导致过了宽限期后仍未缴纳保费,造成保单失效。

3)宽限期

    续期保费虽然订有缴费日期,但若是客户一时资金周转不灵,公司可容许客户有一定的宽限期(从保单载明的缴费日期的此日起60天),在宽限期内,客户的保单继续有效,发生保险事故的,公司仍负保险责任,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保费,客户的保险权益就不会受到影响。


4)妥善保管保单及相关凭证

  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是载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保证,是投保人与受益人申请给付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保险公司凭此处理赔款和给付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的一种简化形式,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另外,保险费收据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凭证,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款或给付时应出具的证件。保险单、保险凭证和保险费收据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分开保存,以防被他人冒领保险金。最好能建立家庭保险档案,记载下投保公司、险种名称、保单号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缴费方式、期限等。若有遗失、被盗、被毁或污损,可据此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挂失、补换等。另外,将投保情况告诉受益人,最好将保单复印一份交给受益人保存。

5)复效

    在保险合同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复效时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照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失效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6)解约

    投保人于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在收到相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保费的,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7)及时通知保险事故

    保险合同订立之后,如果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应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或应该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迟延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8)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公司按所知最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保险公司即视为已送达投保人。另外,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如变更受益人,投保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填写变更申请书,经保险公司同意,并由保险公司在原保单上批准后,变更方有效。

9)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

  一般以死亡、伤残或疾病为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从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将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延的除外)。因此,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一般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现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值得提出的,有些险种对索赔权的限期规定有别,投保人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免超出规定期限保险公司以自动放弃权益论处,而得不到保障。